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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袁婉君】
近日,北京房山法院顺利执结全市首例变更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与受益人案件。涉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为陷入困境的家庭延续一份保障。
2022年11月,孟女士与刘先生经房山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同意将婚姻存续期间孟女士为刘先生投保的重疾险的投保人与受益人变更为刘先生的父亲。
然而,保险公司规定,变更保险合同投保人与受益人需要原投保人与新投保人、被保险人全部到场才能办理变更。但此时刘先生因病处于全身瘫痪状态,无法到达现场自行办理,保险公司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刘先生遂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该案需变更的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刘先生的重大疾病保险,在刘先生突发疾病后已进行赔付。为分散刘先生未来患病的风险,刘先生的父亲决定作为投保人继续为儿子履行保险合同。
但基于保险公司变更手续的限制,当事人无法到现场自行办理变更,故法院依法向保险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最终保险公司将上述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与受益人变更为刘先生的父亲。本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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