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海的一女子在单位食堂的外包摊位购买肥肠,食用时发现里边有一坨粪便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画面显示,一盘猪大肠里有一块疑似有粪便,一名女子惊讶地称:“感觉和屎一样。”
当事女子表示,自己吃到一半的时候感觉不对劲,“再扒拉了两下,看见里面有一坨屎,就吃不下去了”。
随后,她将食物端给了服务员,“退还给了41块多钱,还说免费再做一个,但是我已经吃不下去了,已经没有了任何胃口,还送了我们两瓶水。”
当事人对此处理方法并不满意,称此事已造成了心理阴影,其至今还未进食,十分恶心。当事人表示,后续打算维权。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爱吃肥肠和不爱吃肥肠的人都惊呆了”,“这已经算食品安全问题了吧”,“应该是冻品,别问我怎么知道”。上海,女子在单位食堂的外包摊位上,花41块多钱买了一盘肥肠。万万没想到,当她吃到一半的时候,感觉味道不对劲:“感觉和屎一样!”再扒拉两下,竟然在大肠里真的看到一坨粪便,这下她再也吃不下去了。
于是,她端着这盘肥肠,找到老板,让对方看这是什么情况。老板看了以后,也表示十分抱歉,不但退了她41块多钱,还表示免费再给她做一份。此外,老板还免费送了她两瓶水,让她漱口。
但是女子表示,她怎么可能有胃口再吃?于是拒绝了老板再做一份的提议。
事后,女子将这段视频发到了网上。她说,她对老板的处理方式并不满意,因为老板只是一个劲道歉,但既没有给出解决办法,又没有说怎么补偿她。现在这件事给她造成了心理阴影,虽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但她还是感觉十分恶心,至今没有再吃东西,她后续会继续维权。
这还真是太恶心了!不是都说猪大肠做的时候,要把里面翻过来洗干净才做的吗?这个做法里面怎么还会出现粪便呢?真是让人不可思议。
但现在看女子发的视频,确实已经出现了这个情况。那么,老板提出的退钱、再做一份、送两瓶水的方式,恐怕确实不足以解决这件事。
这是因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里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猪大肠里出现粪便,肯定是被严格禁止的。老板的行为已经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而消费者买到这类食品,不光可以要求退货退款,还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
这个惩罚性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是指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现在女子买的这份肥肠是41块多,10倍也才410块钱,不足1000元,老板应该向她赔偿1000元。
除了向消费者赔偿以外,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规定,相关部门还可以责令老板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准许生产证。当然,这还是由于这只是个小作坊,要是食品生产企业,其处罚还要重的多,罚款是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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